中国共产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由自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广州东山恤孤院31号(现恤孤院路3号)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,任期从1923年6月至1925年1月。陈独秀为委员长,毛泽东为秘书,罗章龙担任会计,负责中央日常工作。
名字 | 出生日期 | 出生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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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独秀 | 1879年10月9日 | 安徽怀宁 |
蔡和森 | 1895年3月30日 | 湖南双峰县 |
李大钊 | 1889年10月29日 | 河北乐亭 |
谭平山 | 1886年 | 广东高明 |
王荷波 | 1882年5月 | 福建省福州市 |
毛泽东 | 1893年12月26日 | 湖南湘潭 |
朱少连 | 1887年3月20日 | 湖南省衡阳县 |
项英 | 1898年5月 | 湖北武昌 |
罗章龙 | 1896年11月30日 | 湖南省浏阳县 |
备注
中央委员变动情况
1923年9月10日,中共中央发出第五号通告,宣布中央局自广州迁回上海后的人事变动:“中局组织自迁沪后略有变动,即派平山同志驻粤,而加入荷波同志入中局。又润之(即毛泽东)因事赴湘,秘书职务由会计章龙同志兼代。”
中央机构变动情况
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称:1924年11月至1925年1月中共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设立了中央政治局,由3人组成:陈独秀、蔡和森、维经斯基(共产国际驻中国代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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